聲音可以表達感情,譬如說:雖然是同樣的話,用尖叫的聲音,或用深沈的聲音說的時候,聽者之感覺必定是不一樣。既然如此,欣賞一篇詩,也是如此。如果讀一首哀傷的詩,一直用高而尖的聲音,必失去詩歌含有的哀傷氣氛。人作詩,描寫某種感情的時候,用何韻?因詩人而異,然深究一個詩人的一首詩或一本詩集,可以尋找在同樣的情感之下每次出現的韻為何,如此可以歸納出一些規律來。然尚存一些問題,就是用韻與詩情是否有必然關係。對此爭論紛紛。或者說用韻與詩情有關,或者說兩者無關。本人以為不能說兩者無闕,然也不能說兩者完全有關o其實在某篇詩某種情感下所見之韻,其韻被用於其他詩篇中之際,非在同樣情感之下出現的。舉例而言,白居易寫〈長恨歌〉之時,把在全詩中情感最濃烈之部份多置於韻尾收□之詩句中,然閱讀其他詩篇,非必定如此。謝雲飛在《文學與音律》說:「凡蕭、希、豪韻之韻語,都含有輕仇、妖撓之意」,而從〈長恨歌〉之「雲鬢花顏金步搖,芙蓉帳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從此君王不早朝」詩句中(用「宵」韻),無法尋找此種情調。白居易寫〈和夢遊春),皆用入聲韻,其詩情有焦心或迫促的情感。〈長恨歌〉據詩情而分,布現實世界、神話世界之分,各第一段以入聲韻為押,都有此種情調,剛好有王易所謂之「突兀」之情調。入聲韻有「突兀」之情調,蓋對此學者共感也。既然如此,不能說韻與詩情無關或完全有關。本報告從長恨歌談用韻與詩情關係如何,研究結果也許有不合於其另外詩篇的,故定「從長恨歌」的限制,而為了解用韻現象先察其用韻法,又為了解詩情與用韻之關係'敘述長恨歌的詩情。長恨歌作於唐憲宗元和元年,作者是白居易,內容寫的是唐玄宗與楊貴妃之戀愛故事。白居易自編詩集的時候,特別分為四類,即:諷諭、感傷、閒適、雜律四類,而把〈長恨歌〉安排在「感傷」一類。後人,對此詩主題的爭論,層出窮,或者以為諷刺詩,或者以為感傷詩。無論如何,吟讀〈長恨歌>,不知不覺會感覺到忽起忽伏的情感,可以說長恨歌是嫻於表達感情之一首詩。長恨歌傳中說:「元和元年冬十二月,太原白樂天自校書郎尉於整崖,鴻與瑯牙王質夫家於是邑,暇日相攜遊仙遊寺,話及此事,相與感歎。質夫舉酒於樂天前曰: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潤色之,則與時消沒,不聞於世。樂天深於詩多於情者也,試為歌之如何?樂天因為長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懲尤物,窒亂階,垂誡於將來者也。歌既成,使鴻傳焉。」(見於白香山集附長恨歌傳)由此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