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健全的組織結構,是產生較高組織績效的必要條件。因此,建立一個健全的家長會組織與有效能的運作程序,確有其必要性。但家長會組織團體與教師應共同合作,以學生最佳利益為前提,促進學生適性發展;學校教育施行之成效非僅恃學童學習,仍須依賴家庭及家長密切配合。而家長參與教育不但確立了父母參與學校教育的地位,也宣示為了孩子受教的權益,父母有無可推諉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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