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是人們生活的基本需求,為滿足人民此居住需求,國家對人民提供購屋優惠福利措施、租金補助或等值補助,以減輕相關負擔,是「居住安全」政策之目的。德國現行社會住屋促進法,在協助購屋有困難之負擔家計者,有住宅得以穩定居住。因而,由私人或地方住宅公司興建低價住宅,以減輕初次購屋者經濟壓力,保障人民的居住品質。我國則透過政府興建、貸款、獎勵投資或輔助自建方式,以出售、出租、貸款自建或提供貸款利息,供收入較低家庭居住,以安定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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