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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地方菁英與中共農民運動關係之研究-以湘鄂西蘇區早期發展為例(1925-1930)

摘要


中國共產黨在1922年7月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曾為其組織性質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我們共產黨,不是『知識者所組織的馬克思學會』,也不是『少數共產主義者離開群眾之空想的革命團體』,應當是『無產階級中最有革命精神的群眾組織起來為無產階級之利益而奮鬥的政黨』;……我們既然是為無產群眾奮鬥的政黨,我們便要『到群眾中去』,要組成一個大的群眾黨。」(〈關於共產黨組織章程決議案〉(1922年7月))就理論上而言,共產黨的力量是來自於群眾對它的信仰。因此,作為一個共產黨員,他的工作理所當然的是要深入到群眾當中,藉由宣傳,鼓動群眾為其自身的利益鬥爭,以促成其階級覺悟,由此而產生對共產黨的信仰。眾所皆知,一開始中國共產黨並不是由所謂的無產階級所建立的,而是由一群激進的知識份子所創建的。然而,這批早期的知識份子黨員是否有將此一「群眾政黨」的理想付諸實現?他們又是如何去試圖接近群眾的?這些是常被過去的史家所迴避的問題。 在湘鄂西地區,中共最初是利用出身自該地地方菁英家庭的知識份子黨員回鄉發展組織的。然而,這些知識份子黨員往往背離了中共「群眾政黨」的理想,他們大多數選擇了與地方菁英的聯繫,而放棄了下層群眾的動員。儘管中共可以利用這些地方菁英在群眾團體中的領袖地位來動員農民參與北伐,或者是國共分裂後的農村暴動,然而,大多數的農民之所以被動員,並非是由於對於中共的信仰,而是由於他們對於地方菁英領袖的信仰。可以說,中共農民運動的成功與否,大部分取決於這些地方菁英黨員的態度。本文試圖從中共早期在湘鄂西地區的發展過程中,來探究中共如何利用該地的地方菁英來動員農民,以及這種做法所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被引用紀錄


黃惠貞(2009)。國民黨政權流氓取締制度起源研究 (1927—1955)〔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9.0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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