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從中國大陸近年來發生的DVD專利使用費事件和臺灣地區處理的CD-R專利授權案出發,探討了海峽兩岸共同面臨的問題:跨國公司在專利授權過程中濫用專利權的問題,包括一攬子授權、固定價格和拒絕許可等。兩岸的立法對這些問題都有所應對。但是,上述行為到底屬於合法行使權利還是非法濫用?立法均沒有直接回答,而是由執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認定。執法機關應當充分認識到知識產權法與競爭法的衝突,靈活地把握合法行權與非法濫用的界限。綜觀兩岸的立法和上述案件的結果,大陸在制止濫用知識產權方面的立法和執法略遜於臺灣。臺灣的立法和案例對大陸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最後,本文指出,在知識產權的濫用上,兩岸面臨共同的問題,而且可能面臨同一個跨國公司的不法行為,為了有效地制止濫用行為,保護競爭秩序和國內產業的利益,兩岸應當加強合作,包括資訊交流、執法合作與協同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