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真實性一般是透過任意性法則、補強法則以及信用性的判斷加以確保。任意性法則是對於被告作出自白的情境及過程進行客觀判斷,防止可能導致虛偽的自白供述進入法庭;補強法則約束法官依據自白證據,作出有罪判決的心證;自白證據的信用性是由法官自由心證判斷。從過去錯誤審判的案例,虛偽的自白仍有通過任意性法則,取得證據能力的可能性;補強法則在程度及範圍上,也無法完全擔保自白的真實性。因此如何對自白信用性的正確判斷,是刑事審判相當關鍵的問題。自白信用性判斷大致可分為兩種方法,第一種是主觀直覺的判斷方法,著重在自白的具體性、逼真性、合理性及臨場感等整體觀察所得印象加以判斷;第二種是客觀分析的判斷方法,著重在秘密曝露之有無、供述內容變遷的檢討以及與客觀證據比對等方式,近年來日本多數法院採用此種方式。本文介紹日本最高法院著名判例對自白信用性認定的具體判斷,並且整理日本近年發展自白客觀判斷準則,最後提出相關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