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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規」應納入國家賠償法管轄範圍

摘要


「雙規」在大陸反腐鬥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其濫用已經對人民人身和生命安全造成了重大威脅,如何對之行限制是不能回避的一個重要法律問題。基於對以「雙規」不限制人身自由、政黨自治說和特別權力關係說為由將其排除在司法審查範圍之外的傳統見解逐一、細緻的批判,主張其可能侵害人民人身和生命安全,從組織、性質、目的、功能以及法律效果上看,均屬公權力,並有國家機關不作為之情形,更何況所謂特別權力關係說本無足為憑,應也能將之納入國家賠償法管轄範圍中。

參考文獻


翁岳生編(2002)。行政法。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
章志遠(2005)。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及其在當代中國的命運。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5(4),25。
胡建淼(2005)。『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與中國的行政立法─以《行政訴訟法》、《國家公務員法》為例。中國法學。2005(5),62。
李永忠(2003)。『雙規』:特殊的組織措施和調查手段。黨政幹部文摘。2003(12),20。
盛大林(2007)。『雙規』何以也成了腐敗工具。半月選讀。200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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