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統計資料,我國勞工於2013 年之全年平均工時為全球第四高。為解決我國勞工高工時的問題,同時與國際潮流接軌,勞動基準法第30 條於2015 年6 月3 日修正公布,並自2016 年1 月1 日施行,法定正常工時從雙週84 小時調整為每週40 小時。工作時間是勞工最重要的勞動條件之一,工時新制立意良好,但在實際執行時仍存在若干問題,例如延長工時之條件、延長工時之認定、延長工時之舉證責任以及補休替代延長工時工資給付等問題,本文針對前述爭議,從學理、行政主管機關以及法院判決之不同見解進行探討,並提出解決這些問題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