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教育改革的殷切需求,在國民教育階段部分,配合制定與修訂相關法令,對學校而言,原有的權力結構產生極大的變化,增加了環境的複雜性與不確定性,也引發了「專業與民主」間的爭議,包括:教師會不同的聲音、家長會目的性的需求、教評會教師進用的問題、考績會對教師的績效評定、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經費來源的受限、學校本位的管理及校長遴選的政治扭曲等問題。 校長面對如此鉅變的權力重組,如何善加應用時近的領導理論,以不同的對待差異的,並發揮條件交換與魅力感召的原則來進行實務領導,是一非常重要之課題。要因應變化落實學校自主,過程中與「校長的影響力」、「成員的參與度」與「合議制會議」的運作合宜與否,有著直接的影響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