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首先就國內教育改革開始推動後,近年來教育經費相關法令的變革歷程及關係加以整理,包含「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教育基本法」、「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等。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所採行之「教育發展基金」制度,迴異於以往的「公務預算」制,係採用「基金預算」制運作,對財政、教育行政單位與學校的影響極為巨大。鑒於教育相關人員對「教育發展基金」制度仍相當陌生,對此新制之優點及運作情形,文中加以介紹並探討。 對學校而言,「本位自主」與「績效責任」是相伴而生的,實施基金預算後,學校有了較多的財政管理的自主權,但面臨實務上的情境時,如何妥善管理並運用教育發展基金,藉由企業化經營的理念創造最大的經費效用,同時謀求校務的永續經營,是教育工作者所共同關注的課題。本文就實施教育發展基金制後的學校經費運用與管理,提供有建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