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決定行爲,乃學校具體爲的前導,因此決定本身的良窳,將攸關學校教育目標的達成與否,甚至可能具有左右學校效能好壞的作用。學校本位管理的內涵與基調在於課程、人事和預算的自主管理、相關成員的參與決定,以及自負績效責任的校園改革脈動等;學校本位管理與績效責任二者存在著相依相生的關係,缺少績效責任精神的學校本位管理,變革恐淪爲形式或表象;相對而言,倘未能深入理解學校本位管理的決定內涵,可能將無法導致高效率與效能的教育生産力。是以,本文採文獻分析法,首從SBM的定義切入;次而就學校本位課程、學校本位人事,和學校本位預算等三項學校本位管理的決定內涵進行探討;再從SBM績效責任建構的基本思維、績效責任的控制機制和模式予以深入分析探討;最後提出綜合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