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道、佛的思想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特色是需要用體證來把握某些核心觀點。然而,也有許多部分是以論證推理來展開的。針對體證的知識,我們需要以尊崇的態度面對,以實踐的方法印證。但針對論證的部分,我們則需要以懷疑的態度面對,以邏輯推理的方法來證成。然而,儒、道、佛經典在許多地方並沒有清楚表達其需要體證或是論證,這造成我們很容易搞錯態度與方法而產生誤解。本論文企圖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以及主張我們必須修改學習儒、道、佛的態度與方法,甚至將實踐與體證的方法與過程都當做學術論文的一個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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