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保護的形式各國不盡相同,有將之納入專利法保護,有將之納入著作權法保護,亦有另外制定設計法來保護,因保護形式及各國產業需求的不同,加以國際公約並未有一致的規定,TRIPS協定亦僅有會員對設計之權利保護期限至少應爲十年之低度規定而已,因此各國有關設計專利權期限長短之規定亦不盡相同。本文主要分析現行設計專利權期限之規定是否已滿足我國產業界之需求,探討我國設計專利權期限是否有延長之必要。
為了持續優化網站功能與使用者體驗,本網站將Cookies分析技術用於網站營運、分析和個人化服務之目的。
若您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網站使用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