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病人為男性,59歲,口腔癌末期,多年前因腦部感染導致順向性失憶並有短期記憶缺損。2013年4月15日因大量出血入住安寧病房,救治後恢復意識。案主因腫瘤進展已無法言語,但可以肢體及簡單筆談與他人互動。案妻45歲,隨侍一旁二十多年,兩人因故至2013年始完成結婚登記。會談時案妻提及案主多年前曾說欠她一個婚禮,案妻雖已表示婚禮不重要,但為完成案主心願,心理師仍與團隊開始著手商議此圓夢計畫。方法:(1)研究法:批判行動研究取向。(2)起點:得知案主對於沒有為案妻舉辦婚禮耿耿於懷後。(3)情境:案主口腔癌末期,隨時有再次大出血死亡之可能,圓夢計畫須盡快執行。(4)行動策略:a.當天(4月15日),心理師與團隊交班並討論如何進行。b.次日(4月16日),心理師與案主討論後,案主同意在案子女及團隊協助下,於病房舉行婚禮以彌補案主遺憾。c.同一日(4月16日),心理師與其他團隊成員討論分工。d.同一日稍晚(4月16日),護士與案子連繫後,案子表示此事必須在案妻知悉之前提下進行。e.再次日(4月17日),案子回覆因案妻反對,決定取消此計畫。f.第四日(4月18日),心理師與案妻(在案主床邊)會談,案妻表示「因為欠著,所以下輩子他要還我」,案主則對取消此事不甚在意。(5)行動分析:a.對案妻來說,若婚禮完成,來生相聚的盼望就消失了,此對案妻的悲傷適應可能產生高度負向影響。b.對案主而言,其有記憶損傷,此時婚禮舉辦與否,對案主來說意義並非如此重大。c.站在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來說,安寧團隊對於取消婚禮雖感到可惜,但仍可尊重其決定。d.分析圓夢計畫辦理過程之團體動力發現,團隊對圓夢計畫之進行動機顯著高於案家。結果:心理師與案妻年齡差距不大,且服務案主當時恰逢預備自己婚禮期間,此圓夢計畫,可能由心理師個人之反移情開始,進而影響團隊積極投入度,忽略案主當下之認知狀態。所幸最後案妻得知此事,否則此「善意」可能反而造成另一種傷害。結論:此圓夢計畫之討論與分工過程並無不妥之處,但推敲此計畫之動機及需求面則確有疏漏。安寧團隊面對病人的未完成心願,須特別留意反移情及團體動力間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