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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台灣地籍圖重測作業方式之探討

A Study on the System of Cadastral Re-Survey in Taiwan

摘要


臺灣地籍圖重測業務,自六十四年七月開辦迄今,將屆十二年,總計完成重測面積,佔本省過去已完成第一次地籍測量登記之土地面積,尚未及百分之十,如據此一標準推算全部完成之年限,將達百餘年,故如何突破困難,大力縱短完成年限,已成爲各方各方矚目之焦點。澳洲E. CLERICI博士建議臺灣農地採用航測,冀能提高作業效率,惟地籍航測,在本省地籍圖重測之初,經試辦發現:由于本省情況特殊-第一次地籍測量(1898~1904)距今太久、坵地零碎以及防風林阻礙航空攝影等,影響于航測之成效,並不理想。其中原測量成果距今七、八十年,因界址異動而衍生之面積增減等問題,爲滯阻測量進度之癥結所在,欲求加速完成重測,應將現行作業方式變更以重劃取代重測或採用先測後查之作法,同時借助于民間之測量人力,參與此一繁鉅之工作,如此三案併行,則以數年時間,完成未了之全部重測工作,並非不可能。土地重劃與先測後查之作業方式,各具優點頗多,前者如促進土地利用,增加地權調整效益,農地用水方面之改善,地價之上漲等,後者如可大量縮短重測年限,可使民眾主動重視界樁與對重測產生正確看法以及有助于公私土地之清理等,皆其犖犖大者。尤以以重劃取代重測,在業務之處理上,糾紛困擾最少(需籌適量之經費支應,爲唯一限制條件),事後產生之效益最大,故亦最爲值得大力推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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