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相較,顯然大幅擴大其規範對象、客體與行為,更能維護個人自主控制其個人資料之資訊隱私權,確保當事人的人格權,惟個資法在適用上亦存有若干疑義。本文依序論述與探討個資法的適用範圍、當事人的權利以及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違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責任。希冀利於釐清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個資法適用範圍之差異,同時了解個資法賦予當事人的權利範圍,以及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違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所應負之相關民事、刑事、與行政責任,確保個資法規範下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所應有的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