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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能積極推動全球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 MPA)之劃設,生物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及世界公園會議(World Parks Congress)等重要國際公約組織乃紛紛根據專家之建議,研訂不同的劃設目標。至2012, 2015或2020年,全球海洋至少應有10%-30%的水域被納入MPA之範圍,並能予以有效管理。眾所周知,MPA既使劃設範圍再大,若未能落實管理取締,即有如紙上公園,毫無意義及功能。我國過去由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劃設的各種各類不同名稱、不同保護標的之海洋保護區,數目眾多,不下百處,但本文認為,這些已劃設的保護區,不論其區位是否相互重疊,最大的問題仍是缺乏管理。如何能徹底檢討改進,則是台灣MPA當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為此,本文除檢討台灣MPA當前所面臨的問題外,亦提出改善的政策建議。

關鍵字

面積 定義 管理 海洋保護區 台灣

被引用紀錄


王德瀛(2015)。盤點台灣自然保育規範:演變、特色與驅力〔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15.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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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明光、盧道杰、蔡博文、周桂田、婁安琪、徐健銘(2020)。利用公眾參與地理資訊系統協助環境資源經理中的風險溝通:以宜蘭縣無尾港水鳥保護區之社區監測為例地理學報(97),77-113。https://doi.org/10.6161/jgs.202012_(97).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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