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雇主應採取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防止氣體、蒸氣、粉塵、溶劑、微生物或缺氧空氣等引起之危害;而呼吸防護具則是防止現場作業人員遭受空氣中有害物危害之最後一道防護措施。在部分無法採取工程控制或行政管理措施予以有效防護之作業中,勞工必須仰賴呼吸防護具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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