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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健全公司治理 慎防內線交易

摘要


1.根據我國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規定,在得知公司重大消息而於消息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進行交易,則屬違法。消息洩漏管道除工作閒談外也可因親友聚會疏忽洩漏消息而導致,不得不防。2.上市股票若涉及內線交易,可能會影響投資大眾對證券市場之信心,有損企業籌資以及證券流通,由於涉案的人員觸法後將進入調查程序,倘若觸法人員是公司中高階主管,對整體運作也會造成不小的影響。3.上市櫃公司即須遵循「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8條規定,將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納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中。4.有效防治內線交易事件,除上市公司內部控管必須確實做到外,也建議上市公司運用證交所提供的宣導服務,參加宣導說明會等,與證交所聯手防範內線交易不法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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