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向2022,擴大資產管理業務上將開放投信事業兼營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基金、放寬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客戶為高淨值投資法人時,委託投資資產之保管相關規定、研議應募人為專業投資機構或高資產客戶之私募投信基金得投資私募股權基金;並研訂我國投信公司層面之永續資訊揭露等事項,以及依資本市場藍圖計畫訂定投信事業ESG投資與風險管理作業流程實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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