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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

檢視當前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政策之利弊得失

摘要


都市更新條例於1998年11月11日公布實施,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則是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截至2020年9月30日,都市更新總核定905件,危老重建核准999件,顯然實施3年半的危老重建已超越推動22年的都市更新;都市更新推動困難,在於100個都更戶,至少會有1,000個以上的疑難雜症,加以分屋條件總是變、變、變,其中最大變數就在於景氣變動與房價、造價、估價、共同負擔比例與分屋比例之連動關係,導致整個流程平均長達七、八年。其次,小基地建案如同種竹筍般林立,其對整體都市景觀毫無貢獻,尤其目前最小基地面積分別為新北市49 m^2(14.82坪),高雄市58 m^2(17.55坪),台北市88 m^2(26.62坪),其對市容景觀影響至鉅;另外,最大基地面積為高雄市7,074 m^2(2139.89坪),重建前10戶,重建後408戶,雖然整合成功,惟卻面臨量體太大之銷售風險。建議今後推動過程,應格外重視觀念宣導、因地制宜、景氣變動、強化公權力、宣導「以房養老」+「以房養房」概念、鼓勵以仲裁機制補位,並積極研擬百年建築大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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