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分紅配股課稅問題爭論許久,目前財政部表示民國89年至91年員工取得紅利增資股票暫時仍按面額課稅。不過日後員工分紅配股究應依面額或時價課稅仍是一個棘手的問題,本文提出應於取得股票時以面額課稅,嗣後移轉時再課徵證券交易所得,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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