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公司債之會計處理,均應適用我國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與第三十六號公報。但公報規範仍存有疑義,本文主要目的係詳介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新規定下轉換公司債的會計處理,並對兩者並無詳細規定之部分提出看法,藉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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