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的增訂,源自於大法官第420號解釋文,使臺灣實質課稅原則具體條文化。然而條文在稅捐稽徵與爭訟實務上,卻屢被稅捐稽徵機關與法院放大適用,造成納稅人在適用法律上的困擾,本文從分析法院採用實質課稅原則之觀點,並建議修法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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