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1)年12月14日立法院會議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並於今(2012)年1月4日由總統公布施行,此次公司法修正的首要目標即在強化董事責任,除了實質董事的適用對象、規範及其民、刑事與行政責任之釐清外,也引進股東歸入權概念,期望對企業落實公司治理上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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