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中心夙有「地方文建會」之稱,隨文化事務日趨紛繁,文化中心現有組織架構頗難適應各種文化推廣活動所需,是以近日來文建會、文化中心、學界及民意代表成以調整現行文化中心組織結構為落實文化政策之先決條件。各文化中心組織合圖書館、博物館、藝術館、推廣組等業務部門,因應社會國、福利國、文化國之時代脈動,文化中心體制的變革攸關文化行政體系之榮枯,本文試圖從行政組織法的觀點解析文化中心組織之現狀、多軌監督之成因及將來改善之途徑等,期望秉持「文化和教育分離」或「文教二元論」的修法方向為撲朔迷離的文化中心組織作-定位,使其得以撥雲見日並綻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