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地方民主發展在歷經直轄市長民選後取得一定的成就,但卻因部分地方民選人員及官僚長期以來的聯合尋租行為而備受質疑。尋租的主要標的是政府採購、公共工程招標及土地重劃開發,導致的負面影響是地方財政致惡化、公共支出的無效率化,以及社會公平價值的破壞,引發的地方居民和社運團體的激烈抗爭。然而弔詭的是,民眾雖普遍對地方民選人員及官僚的操守評價及信任相對偏低,並且有超過半數民眾認為地方政府支出浮濫浪費,但對地方政府的總體施政表現感到滿意的比例卻超過六成。這突顯多數民眾重視結果產出而忽視成本投入的心態,這種心態是提供地方民選人員結合官僚尋租的有利環境。面對地方政府尋租行為所衍生的貪瀆、公共支出的無效率化,除司法制裁外,地方政府資訊透明化及績效評鑑是有效的因應策略。換言之,地方政府的治理表現必需在「民主回應力」和「政治課責」有所強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