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公布實施《就業保險法》保障非自願性失業勞工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並藉由職業訓練提升就業技能,達到促進就業目標。為達此一目標,勞動部辦理多元類別就業導向之職前訓練,且開發各類職缺以供民眾求職,並針對就業弱勢者,運用個別化服務,提升其就業技能以協助其順利重返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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