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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升格後之財政自主性探討

摘要


99年12月25日五都改制後,其財政資源相對增加,財政責任亦應相對提升。本文針對五都改制前後財政自主性變化研析,結論如下:一、97∼102年度間五都歲出均呈擴增,以新北市增幅最大,以社會福利及一般政務支出增加為主。100∼102年度台北市、新北市垂直財政不平衡擴大,惟台北市財政資源充足,自籌財源規模仍為五都之冠。二、 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人事費占自有財源比例居高不下,其他建設經費需仰賴補助收入或舉債支應,其中以台南市最高。三、改制後五都債務呈現擴增,101年度截至11月底止債務未償餘額以高雄市1,929億元最高,平均每人負債6.9萬元,新北市平均每人負債1.1萬元,為五都最低。為提升其財政自主性,就開創地方財源等策略,提出以下建議:一、有效節流,97∼99年度五都人事費占其自有財源比率平均值達83%,形成支出結構僵化問題,未來可逐步整併組織員額,降低人事成本。二、善用基金調度機制,檢討將基金納入市庫集中支付;具自償性市政建設,可成立特種基金推動辦理。三、將計畫結合土地開發,以計畫周邊開發利益及不動產增值支應建設經費,提高計畫財務自償率,引進民間資源。四、運用租稅增額融通機制,先行籌資支應建設,再逐年以地方租稅增額稅收償還;合理調高地方稅稅基等,增加自主財源。五、運用跨域合作治理機制,改制後五都可透過區域合作平台,以合作型計畫代替競爭型計畫,帶領周邊縣市建設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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