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隨著科技的進步,更多新的商業模式興起。這些商業模式往往跳脫過往的框架,難以被舊的法律規範所管制。這樣的狀況也使的政府在法律的執行上出現疏漏,因沒有現有的法令得以完全涵蓋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行為。這些參與新興商業模式的消費者及廠商之權益及義務,在公權力真空的狀況下,沒有完善的保障。當交易糾紛或是事故發生時,因法令的不足,而使得消費者或廠商的權益受損。抑或是這樣的新興產業趁著法律真空之時,如有剝削員工,或是藐視濫用公共交通資源之情事,政府也無從介入管制。 本論文先整理目前我國對於準大眾運輸工具,如計程車及租賃車所採行之法律架構。並且探討在科技的進步下,舊有的法條,對這一類私人經營的準大眾運輸工具,管理能量以顯然不足。透過釐清司機、車輛、乘客、政府機關、不可抗之外力、社會大眾及平台之交互關係,提出新的管理架構,以保障所有參與者的權益並規範其所需遵從之義務。 新的規範架構下,消費者的安全,因司機的背景檢查、車輛的安全檢測、公權力介入的保護及保險的理賠下,而更加有保障。司機也因平台為其自身及車輛繳納保險,而在執行業務時,更無後顧之憂。在本架構下,平台因為使用全體納稅人資源所建構而成的交通網作為營業場所,其使用權利和應該回饋給社會的義務也有清楚的規範,使全體社會,就算沒有使用這樣的平台之人,也能分享到該平台所帶來的回饋。使的這一類的準大眾運輸工具,在運作上更加順利、安全。各個參與者的權益及義務也得以保障及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