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採用五權憲法體制,不同於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制度,長久以來,對於哪些中央機關相當於西方國家的國會,產生了爭議。本論文之研究目的,即在釐清我國憲法中之國會定位,探討歷次修憲過程中國會定位的轉變狀況,並試圖分析國會定位變遷之因素。 本文採歷史制度途徑,依循時間序列,檢視國會定位變遷之歷程。而在解析國會定位變遷之因素方面,則採理性抉擇制度途徑,分析各修憲行為者如何基於自身利益、目標,在現有制度的系絡中,選擇最佳的國會定位體制。 本論文共分為六章,第一章與第六章分別為緒論與結論,第二章至第五章為本論,皆是以西方國會的職權與議員的產生方式,來檢視我國國會定位於歷次修憲中的變遷狀況。第二章將我國憲法制定時之國會形式,定位為三個國會;第三章論述至第二次修憲結束,我國已成為雙國會的架構;第四章則審視第三次至第五次修憲的歷程,論述我國國會曾一度朝向單一國會兩院制邁進,最終卻未成就兩院制的型態;第五章呈現在第六次與第七次修憲的過程中,國、民兩黨因政治利益的高度結合,而彼此合作對抗反對勢力,以確立我國單一國會一院制的架構。 綜觀七次修憲我國國會定位之轉變,乃是各個政黨、政治菁英與修憲行為者等,在當下的時空環境與制度脈絡下,考慮自身利益與目標而展開競逐、妥協、談判等行為,使其彼此產生政治力與政治利的互動而為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