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於84年開辨全民健康保險,對提高國人醫療照顧品質,改善國民就醫環境及增進國民健康,有顯著成效。國內民眾滿意度高,國外學者專家推崇,成為政府推行社會保險之重要成果。然健保保費「收入面」因「成長減緩,薪資所得停滯」,致「保費未能增加」;而「支出面」受新興醫療技術發展,重症就醫者需加強醫療照顧,及國民人口結構老化影響,故「醫療費用增加」,健保財務因此逐年惡化。自87年起保險收入支出開始出現短絀,連年虧損,至96年,安全準備金亦首次「低於法定水準」。鑑於健保長期財務明顯失衡,政府於91年及99年,先後兩次採取「提高費率」措施,並節制醫療費用支出,包括總額支付,藥價調整,部分負擔調整等節制作法,惟健保財務持續失衡。為考量長期健保財務之穩定,自102年起推行二代健保,冀望由「擴大費基」之補充保費,來挹注整體健保財務,使全民健保能永續經營。本研究針對補充保費之政策加以檢視探討,期望有助於我國全民健保更臻完善,國民有更優良的健康照顧。 本研究以政策評估理論之研究途徑探討補充保費,因「經濟成長 率不高」,而「薪資成長率又低於經濟成長率」,加上「健保支出又高於經濟成長」,長期言,保費入不敷出,健保財務逐年惡化。進一步分析政府採取「提高費率」方法,於91年將費率由4.25%調升至4.55%;99年由4.55%調升至5.71%,以及補充保費「擴大費基」後,挹注健保財務之功效。另分析補充保費之「公平性」,費基廣度之「充足性」及補充保費扣繳「六項非薪資所得」,民眾「規避行為」之檢討。 本研究發現,補充保費對「不同所得類別」繳費不公、「不同職業身份」繳費不公、「單薪多眷家庭」雙倍繳費;雖擴大費基,仍集中低階民眾;採單次扣繳保費易逃避申報,產生規避行為侵蝕費基;以家戶總所得相對而言比較公平;而衛福部應適當設計「收費方法」完善收費作業。綜合言,補充保費對健保財務失衡,確有助益及能改善「部分公平」。 本研究政策建議,短期措施以統一補(退)費及「免稅額」,並搭配「平時扣繳」至「次年結算申報」;對保費上下限規定,應有「免費額」之設計,以照顧經濟弱勢。中長期措施以補充保費費基,擴大為個人總所得或「家戶總所得」,並輔以「其他財源」挹注保費收入;或可採取「提高1%營業稅」,列為健保財政收入方案,使健保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