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觀當年增訂妨害電腦使用罪章草案一提出,即遭到刑法學界有志一同地厲聲批判,隨著拍板定案施行至今,無論在刑法解釋學如何運作及實務的解釋適用上,討論電腦犯罪的熱潮已然退燒,間或出現零星的討論,但能量已不足以影響實務運作或是讓近來立法活動旺盛的台灣能有再次檢視此一刑法規制內涵的動力。 對於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之立法批評,一般多集中於:濫用重刑,違背刑事立法之原則。然而,對於妨害電腦使用安全之保護法益,諸多論述中難有共識,一來本文欲透過比較法上之評析與借鏡,試圖將保護法益的不同論點聚焦,並主張本章法益的內容係在保護電腦網路使用上的安全秩序信賴,屬於社會法益。二來,於確認保護法益後,進一步探討,我國立法的盲點及實務操作上的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