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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中國近世政治正當性思想的形成初探 ——以唐中葉至北宋士人的政治思維為中心

指導教授 : 吳展良

摘要


有別於西方知識份子與學者論政治正當性,中國傳統士人之政治思維中的國家政府與人民之關係,基本上不是處於緊張的關係。西方如盧梭等論政治正當性的代表性知識份子,將人民與政府看作對立之雙方,將權力、權利與義務視為一種根基於契約的交換。中國傳統的政治正當性顯非如此。簡單的說,在中國,天子為代表的國家乃家族的擴大,政治被視為保民的事業,合理與正當的政治便是能行此保民大道的政治。任何政治體並非有異於家族的構造,都是在整體人倫之道規範與理想下應有的一部分。傳統概念中的中國國家雖需得到人民的支持,但是根本行為並非透過協商與權力的讓渡,反而是和諧地彼此滲透,成為其中一部分而互相完成。此乃中國與西方論政治正當性基本上切入角度根本性的不同。因此,不同於西方式對政治正當性之論述,政治正當性的思想在本文的界定中,乃存在於士人政治思維中,而表現在其對理想與正當的政治秩序之建構的諸觀念與文字上。 在這樣的界定下,本文採取思想史取徑,而非一般論政治正當性的外部政治文化史取徑,對近世士人的政治正當性思想作出討論。政治文化史取徑,著重在政治主體穩固權力的手段與相關措施之說明,是以西方政治為原型,以契約論為思考之出發點而產生的視角。這樣的視角並非不能用於解釋中國傳統政治正當性的維持。就實際歷史而言,於朝代轉換之際確實需要一些政治作為與手腕來使政治趨於安定。然而這樣的外部觀點只是說明了政治之合法性如何被統治者塑造、用以維持基本之政治秩序,卻對此正當政治之理想以及其內涵無所著墨。有別於此,本文所採乃思想史的取徑,在說明政治秩序如何穩固之餘,更試圖探究士人政治思維的內部,對正當的政治有著什麼樣的設想與期待。士人對政治正當性的設想,具有豐富、可分為諸多層次的內涵;其內涵以及其形成的過程,本文試圖從現實秩序之維繫、超越性「天命」的象徵與理想人倫秩序之完成等三個面向說明。以往論政治正當性者,所做的工作基本上是以闡明君王如何鞏固政權為切入點,以外部的政治文化脈絡為討論的要點。本論文試圖進行的工作,則是一個詮釋模型的建構。在考究此階段士人所留下有關政治正當性的相關探討的文字後,我們可以說近世以下士人在論正當的政治時,約略可以分成上面所述之三個明顯的面向。我們必須說明的是,在這個詮釋模型中,此三個面向彼此之間,存在著有機、互動的關係。現實秩序、超越的天命與理想人倫秩序,此三者在士人政治思維之中為其大者,而兼及士人的社會意識、生命意識等其他面向。在本文所欲建構之詮釋模型中,士人政治正當性思想的諸面向與諸層次,唯有落實到士人論政時所呈顯的政治思維中,才得以析明。 在唐中葉到北宋之士人構思正當之政治時,「回復三代之治」的理想並非只是空言;在一定的程度上,昔日古聖人的政事與言行都成為了他們的典範。在深入分析士人的政治思維之後,我們可以發現,這時期的士人多把他們認知到的「三代之治」典範之內涵落實到現實中論政與論世的文字之中,從而展現了務實的政治正當性思想。這種務實的政治正當性思想,可以在幾個地方發現:首先是杜甫「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對君國社稷的現實關懷;在啖、趙、陸新春秋學派發尊王之義,欲救「王綱廢絕」、「人倫大壞」的現實政治需求中,也可以找到蹤跡;柳宗元「大中之道」、「堯舜孔子之道」、救「生民之患」的訴求與關注要點,也是務實的政治正當性思想的表現之一。就傳統士人來說,論及政治之正當首先會想到的得「天命」的問題,同時在這時期也展現了務實化、自然化的趨勢。這點我們從士人對《易》經自然化宇宙觀的回歸,以及論正統時談「天命」越過漢唐董仲舒之典範,直承殷周之際「以德受命」的觀念傳統等例子中可以得到驗證。並且整體來說,在士人的政治觀念中,理想的中國傳統之正當政治,亦即正統之內涵,與他們所認知之「三代之治」的歷史事實相互滲透。我們可以說,在以歐陽修為代表的士人們論歷史朝代之正統時,其心目中理想的政治之內涵,是與三代之治的典範相互滲透、彼此強化而成型的。周公以來,以宗法家族人倫為秩序核心而推廣出封建秩序之原型,成為士人心目中理想的政治社會秩序。這個總結三代而為後世法的文治,經由孔子等的宣揚與轉化,成為規範政治、社會與人際關係,無所不含的「人倫之道」。在唐中葉至北宋士人的政治思維中,我們可以看到此由理想「三代之治」以來的倫理價值觀念無所不在;且唯有能完成人倫之道之政治,才可稱為正當之政治。 中國士人的政治觀念裡,國家乃家族的擴大,為社會上應有的一個組織。天子與政府存在的目的便是保民、活民、生民,使社會、政治秩序得到一定的保障與和諧運行的保證。國家此組織的存在如同家族的存在一番,均是用以促進人倫價值的實現。在這制度之下政治的頂點是天子,良善的社會風俗與倫理價值是否能行,乃端視此一國家的大宗子之行為是否合於倫理規範。理想的政治便是將此人倫之道推行至社會每一角落,人世間的事務可依此得到運行的準則,並得以運轉不綴。然而中國近世士人的正當政治之思想觀念絕非只有理想層次。相反的,它是由現實的需要所生發而逐步建構完成的。 在第一章我們可以看到,從中唐到北宋的儒家,有鑑於現實的混亂,不約而同地在其文章、議論,甚至是解經之中,提示了一個以天子為權力穩固之中心,平天下的實際政治需求。傳統政治典型之奠定與生發,在周公制禮作樂之際,有賴一個以家族為樣本,如同「文王孫子、本支百世」(〈詩經•大雅文王〉)以家族宗法制度為基礎的國家原型。傳統政治之特色與士人對正當政治的期待相互滲透,於是在面臨了秩序的危機時,士人以鞏固王權與回復堯舜之治作為對現實政治的期待。柳宗元念茲在茲的「大中之道」簡單來說,便是保民救民於水火之際的堯舜之道。此乃最簡單層次上,唐宋之際士人回歸三代之治理想的一面。中唐至北宋初年的儒家,以實踐治道、重整秩序作為第一要務;平天下以救民成為他們論政的基本宗旨,這也是中國近世政治正當性的最基本第一個層次的展現。在歐陽修論正統時,也受此長期客觀的歷史經驗與時代需求所影響,將「統」視為正統的必要條件與要素。蓋無法一統民生便難安,天下不平則何來的正統之說?是以中國近世士人論政治正當性,以實現平天下之實際政治需求為首要的第一要件。 傳統中國士人論政治是否正當,多使用「天命」這個概念。「時惟天命,無違。朕不敢有後,無我怨,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殷革夏命。」(〈尚書•多士〉)將得「天命」視為得天下的象徵,在傳統中便已垂示。周公以此觀念,明示殷之遺民「天命」之授受有其理則,勸戒諸異姓別有非分之想,而應當服從此會降命降殃的「天」。然而周公並非僅止於此自古來巫祝、宗教式的天命觀,他以宗子作為天子,以多層級的天命觀推廣出祭祀與祭禮等封建等級之禮制,完成了中國傳統正當政治之原型的創建。在周公為代表的周人政治理性中,「天命」為人事的反應,正所謂「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尚書•召誥〉)。然而在董仲舒所面臨的秦漢帝國的定型期,卻摻雜入鄒衍以來的天人感應與五德終始說,災異化的「天命」說成為秦漢帝國政治正當的根據。此種來自宗教的超越性政治來源有其傳統,「絕地天通」下的巫祝傳統與殷人迷信的人格化的「天」都是其思想上源。董仲舒為符合帝國的新統一政治型態而採取對此傳統的繼承,成為殷周之際古典「天命」觀外的第二個「天命」觀典範。殷周政治理性下的「天命」觀、董仲舒承繼巫祝以來人格化的「天命」說,此兩個天命觀的典範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宋朝的士人政治思維。宋代士人與真宗以前朝廷在相當廣泛的程度上,仍聽取「天命」、德運與相應服色等相關措施的建議,有其舉措。然而新一代士人則純以人事的運行論「天命」,發展出新的自然化的「天命」觀。此「天命」觀上溯到《易》尋求傳統資源,在政治上回歸「不敬厥德乃墜命」的殷周之際傳統,講究人事運行之合理。在此回歸《易》的傳統中,運轉不息的人事又可上比於自然化之宇宙界的天道。自然化的天仍然是一個政權的超越性象徵。此超越性源頭在宋代士人回歸典籍下發為自然化的「天命」觀,在政治觀念以及整體思想上並未與超越價值斷裂,反而可視為一種巧妙的轉化,而安頓在宋以下新的世界觀下,使正當之政治有著超越性的源頭價值。在這一點我們補充了林毓生以來論傳統政治只側重漢唐等巫祝的「天命」作信仰之傳統為根據的思想,並且也說明在余英時論「人間秩序」之餘,以宋代為代表的近世士人仍未與傳統「天」的超越性源頭產生斷裂,正當政治於此世之得「天命」,在士人觀念中亦具有超越性的價值。 若以傳統士人所謂「道」代表理想的超越世界,以人倫日用來代表現實的人間世界,可以說「道」便體現在「人倫日用」之中,人倫日用也不能須臾離「道」。最後在第三章我們看到了近世士人觀念中政治、人倫之道乃至超越價值均為一體。理想的政治乃人倫之道擴充之一部,且在上一章的自然化天命觀基礎之上,有著和士人性命攸關的政治—人倫價值乃至超越性價值的內涵。人倫價值之內涵落實、呈現在士人對政治正當性相關的觀念討論上,亦可有許多可見的線索。如《大學》、《西銘》,呈現國家乃家族的擴大,且政治施於人事,也應受家族倫理的規範此觀念;又如歐陽修論正統之「正」,有著「嗣君繼體」,君主承先祖即位乃象徵生命的延續此重要觀念。又在此觀念之下,天子如家長,乃大宗的宗子。國家的延續好比家族的延續。在歐公正統論中,又有明顯回歸「三代之治」理想而論政治正當性的觀念存在。周朝之周德、文武周公的宗法封建法制與以倫理傳統做根基的「萬世之計」,在論正統的歐公眼中,正代表一個萬世不變的人倫政治秩序理想。此種為歷史情境生發、落實在人倫價值的實現,而成為普遍的評價標準與模式,乃是中國近世士人論政治正當性的一個顯著特色。又就理想的層次來說,中國近世之正當政治的概念中,君主不唯要行仁義之政,其本身作為大宗宗子、全體百姓的象徵,也應在國家此「家」中作一個道德倫理的表率。此道德表率的君主能行內聖外王之王道,則普遍良善的天下秩序乃可得到落實。作為國家大宗子的人君遵從道德約束,以內聖之學自律,上行下效獲致普遍良善秩序的實現,而可為正當之政治。此為近世政治正當性中理想的第三層次之內涵。

並列摘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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