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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憲法上地方課稅自主權之研究

指導教授 : 葛克昌

摘要


就地方自治之理論基礎而言,國家事務經憲法明文賦予縣市與直轄市者,應受憲法直接之保障,縣市與直轄市就此地方事務之立法與執行權限,亦直接源自憲法規範之本身。此不僅形式可從憲法第十章與第十一章之規範模式為依據,且以人性尊嚴與基本權利保障為終旨之憲法規定,其實其對地方自治寓含有民主參與與垂直權力分立二大理念,民主參與即在於地方事務之劃分應以補充性原則為考量,由人民自身處理與己最接近、最相關之事務;地方自治權限則係基於垂直權力分立之要求,而要求中央與地方間不僅須有傳統之制衡關係,亦強調二者藉由國家統治權之分享,而有合作之夥伴關係。 地方課稅權利,就縣市與直轄市作為權利主體而言,其係直接依憲法規定,就中央本諸憲法委託之本旨所劃定之縣市與直轄市稅,得逕行立法徵收,以滿足其自治支出所需之收入,並受憲法保障而得防禦中央不法侵害之實力。按我國憲法第十九條所呈現之稅捐國原則,即國家應以稅捐作為主要之收入來源,此在中央與地方間均有適用,蓋量能平等負擔之稅捐實屬為對基本權利侵害最小之財政工具。因此,地方課稅權之擁有與自主行使,殊為地方自治實踐之關鍵,此亦為憲法形成地方稅之規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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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selfgovernment local tax

參考文獻


7、林錫俊,地方財政管理-理論與實務,2000年2月2 版,高雄復文出版
5、司法院大法官釋憲五十周年紀念論文集
5、涂懷瑩,論自治通則的立法問題,法令月刊第2卷第3期
6、管馭白,法規制定的標準問題,法令月刊第2 卷第1期
23、蘇詔勤,從地方自治的觀點評論司法院釋字第三六三號解釋,憲政時代第22卷第2期

被引用紀錄


梁芳芳(2009)。憲法中地方自治與地方自治財政權之研究 -以臺灣省桃園縣為例〔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9.03365
廖欽福(2006)。台灣財政投融資法制度之研究〔博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6.10336
林俊雄(2006)。鄉鎮市長貪瀆犯罪之研究--兼論採購等制度之興革〔碩士論文,國立臺灣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342/NTU.2006.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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