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討論家庭所得不均度之文獻,多採「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之家庭可支配所得為研究或計算基礎,對於以勞動所得做為研究家庭所得不均度之主軸者相當少見。依據行政院主計處提供資料得知,勞動所得為臺灣家庭最重要之收入來源,歷年來占了家庭總收入的六成~八成,因此本文將藉由1980-2009年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統計」之附帶調查「人力運用調查」,研究臺灣家庭所得不均度的來源及個人所得對家庭所得不均度影響機制。 由於受雇人口是多數臺灣家庭的組成型態,且受雇人員報酬是家庭收入中最重要的來源,因此我們觀察臺灣家庭勞動總所得不均度。1980-1989年家庭勞動總所得不均度是逐年縮小的,而在1990年後就業家庭總勞動所得不均度逐年擴大,但是趨勢較未剃除非就業家庭前平緩,且其絕對數值也較未剃除前下降許多,驗證了未就業家庭,對於社會全體家庭勞動總所得不均度的上升貢獻有極大的影響。此外,非農家庭占全體家庭比例從77%到93%,且歷年非農家庭占全體家庭平均比例高達86%,非農家庭的比例在這30年間不斷上升,所以當我們剃除農業家庭後,發覺非農業家庭的勞動總所得不均度,與全部家庭的勞動總所得不均度一致。因此,本研究專注於討論非農受雇者家庭的樣本,利用Gottschalk與Danziger(2005)的方法,解析臺灣地區家庭總勞動所得不均度與個人所得不均度的關係。 本文發現非就業家庭的確為家庭總所得不均度的擴大帶來許多貢獻,扣除非就業家庭後,家庭總所得不均度雖然在1990年後仍處於上升的情形,但是趨勢已經平緩許多。由實證結果發現不論男女,低工資率者的平均工時換算成每日工時,多有超過8小時/日的情形,且工資率不均度皆大於個人所得不均度,表示低工資率者藉由提高工時降低了個人所得的不均度,而單年度的個人所得不均度雖然縮小了,但是就長期趨勢而言仍然是擴大的,影響長期的家庭總所得不均度仍然是擴大的。男性投入職場絕對人數較多,且平均工資率較女性為高,使得男性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故家庭總所得不均度趨勢受男性或丈夫個人所得不均度影響較大,也因此歷年男性或丈夫個人所得不均度的趨勢與家庭總所得不均度較一致,且男性薪資率不均度與失業率相關性也較高,所以若能針對男性的失業率做改善,相信對家庭總所得不均度的縮小有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