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表參與者民事責任之研究—以會計人員、會計師及董事責任為核心 摘 要 自從有財務報表之後,財報舞弊與詐欺便從來不曾停止,舉凡國外WorldCom案、Enron案等,國內則有丸大案、順大裕案、東隆五金案、乃至最近之博達案,無一不與財務報表制度有關,本論文乃企圖就層出不窮的財務報表詐欺舞弊等案件,建立一套可操作的民事責任系統。 本論文首先於第二章簡單介紹財務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股東權益變動表)之概念,分別從會計人眼中及法律人眼中分析闡釋財務報表之內涵、功能及在法規上之意義,以利特定規範適用之操作,並從內部使用者、外部使用者之使用目的進行分析。第三章介紹財務報表製作的流程,以不同參與者作為分類基準,分別介紹會計人員、會計師、董事會之階段任務及功能,藉以瞭解財務報表程序究竟先後由哪些參與者經手,才能清楚的釐清不同參與者的階段責任。第四章則分別由各階段財務報表參與製作者,包括會計人員、會計經理、會計師及董事會之職務內容,析論在法律上之契約定性,以界定出其應履踐之義務內涵注意義務及應負之責任標準。第五章命名為「不聽話的財務報表製作者」,於本章中介紹各主體義務違反時可能發生之法律效果,亦即析述:何等財報利用者可在何種情形、要件之下,對義務主體,依據何種請求權基礎而主張義務主體應負契約及侵權責任。而綜觀本文前述關於會計人員、會計師、董事等之階段任務分析、及其義務內涵與不履行立法者所課義務時所應負擔之民事責任,本論文企圖從民事責任追究的角度來看,找出:把最重的民事責任負擔放在誰身上,才能用最低的成本達到最好的預防效果?分別從會計人員、會計師、與董事會三組人馬分析其擔負責任之防範效果之優劣及擔負責任以防堵弊案之可行性 ,並提供將來立法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