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險在二十年前的法令開放下開啟契機,直到金融海嘯後大幅崛起,蓬勃發展了十年,快速發展出特有的商品類型及銷售模式,銀行收進的保費也超過了保險業新契約保費的50%,而蓬勃的發展下卻產生了保險公司經營的憂慮及國人保障仍不足的現象,引起了主管機關的關注,所執行的監管仍在既有的架構及因應市場環境變化下進行,但民國109年的新規新政,劃出了新的局面,故本文即為因應此變革而成的分界作為主題,藉由觀察銀行保險發展的既有特性,探討如何面對新規上路帶來的衝擊和轉型方向。 本文所稱後儲蓄險時代,係因民國109年新令規範,改變了長久以來儲蓄險的商品基本結構,因儲蓄險是銀行主要銷售的保險商品類型,是以人壽保險為主體變化而來商品,新規制定人壽保險的商品都需要符合規定的保障比例係數,致使儲蓄險全面改版,增加了壽險保障,因此商品利益條件減少,而此商品結構性的改變,將為銀行保險所涵蓋的三方,銀行、保險公司、客戶,造成明顯衝擊,故本文以此商品出現結構性改變後稱後儲蓄險時代。 後儲蓄險時代的銀行保險發展重點是銀行是否仍舊繼續銷售保險商品?銷售哪類商品?如何銷售?而銀行通路的保險佣金收入已經佔銀行財富管理收入相當高甚至過半的比重,是相當重要的業務,銀行除了致力從過去成功且穩固的銷售經驗中尋求轉型,也重新思考保險銷售的比重和商品定位,所以本文中較偏重以銀行通路的議題為主要討論方向,也會擴及保險公司和客戶層面做較廣泛的討論,提高本文結論的完整性。 本文透過文獻和實務考察,舉出相關議題和假設論述,經由深度訪談業界資深人士所提出的意見,驗證論述的合理性和可信度,提供產業發展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