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隨著所得日益增加,消費者對產品品質要求亦隨之提高,希望能以較低之價格、較短之時間及較方便程序,購買品質更高的商品。此消費趨勢導致消費者對產品忠誠度已不如往昔,因此企業必須即時取得消費資訊與動態,迅速回應消費者需求,以維持本身生存利基,提升企業競爭力。近年來歐美地區積極推行「商業快速回應」(Efficient Consumer Response , ECR),藉由供應鏈上各成員相互合作,使產品從生產至銷售給最終消費者之過程中,產品及銷售資訊皆能快速且效率化地移動,去除在供應鏈上無法為消費者加值的作業流程,換言之商業快速回應將傳統供應鏈上各成員只單以各自利益最大化為目標之交易行為,轉變為成員間共同合作以提升整個供應鏈效率與效益之作業模式。 Kurt Salmon Associates 在1993年提出ECR概念時,便明白指出堅固的合夥關係是實行ECR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然台灣與歐美地區的產業環境並不盡相同,所以存在其間的合夥關係必定有所差異。而過去研究多在探討合夥關係的內涵、特徵或運作方式,甚少針對ECR所需的合夥關係進行討論,本研究有鑑於此,便從探討當前供應商與零售商的合夥關係出發,研究其對國內在實行ECR時所可能造成之影響,進而提供企業未來實行ECR之建議準則與導入架構。 在整合供應商與零售商之意見後,本研究發現國內零售環境的合夥關係正處於「供需失衡」之情境。其中供應商對目前合夥關係之滿意度明顯低於零售商,特別是在「溝通」層面上,供應商認為零售商較難與其分享資訊並較少主動瞭解其本身之營運狀況,然此供需失衡之合夥關係將對國內實行ECR產生相對性的影響;零售商與供應商對品類管理的認同度及相關準備工作上已具有相當之基礎,但零售商明顯優於供應商;而在自動補貨方面,雙方在自動補貨之準備度上較不及品類管理;但不管是供應商或零售商,皆認為「溝通」程度良窳直接影響雙方合作品類管理及自動補貨,所以雙方應共同努力,打破各自界限,共同創造一個資訊透明化之交易環境,才能為ECR創造更好之實行環境。 關鍵字:商業快速回應、供應鏈、合夥關係、品類管理、自動補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