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要探討的問題是中國專利的保護規範與侵權救濟問題。首先透過歷史回顧的方式,從中國最大貿易夥伴-美國的角度,探討中美之間關於專利保護的爭議,從中整理困擾外商的專利保護問題,包括規範面與執行面的問題分別提出,並進行整理;再來,以中國專利法規範為出發點,探討中國專利法制面是否仍與國際保護標準有所歧異,由於中國專利法立法至今,已歷經兩次的修改,包括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所做的修改,因此中國專利法可說是已符合國際規範水準,而在這樣的前提下,透過對Viagra案例的分析,本文認為外商應改變長期以來受害者心態的想法,積極面對中國產業依循法律途徑對外商所提出的專利挑戰,一昧的訴諸國際社會壓力,迫使中國政府對內施壓並不是長遠之計。另外,並介紹中國進行中的第三次專利法修改,整理出可能對外商有所影響的改變。 除了法規面的探討之外,本文針對專利侵權救濟長期以來所面臨的問題,分就民事救濟、狹義行政救濟、海關救濟、刑事救濟四種不同類型侵權救濟所面臨的問題:法院設置層級不清、執法標準不一、專業法官數量不足、案件審理周期長、損害賠償額低、訴訟成本高、地方保護主義、民事救濟與行政救濟關係、行政執法力度不足、刑事案件移轉問題、專利案件海關態度保守、部門不協調、刑事救濟實用性低等問題,進行分析與探討,並在瞭解這些問題之後,針對不同的救濟手段,提出對外商的不同建議,依據面臨的不同侵權情況,適用不同的救濟方法,事前充分評估救濟效益,妥善選擇救濟手段,讓每一分金錢、時間與精力都能發揮最大的效用,甚至是中國久為人所詬病的人治優於法治問題,若能妥善選擇、運用中國國內專利代理機構或相關智慧財產權保護機構,也能巧妙的化解這些問題。 中國的專利保護問題或許根深蒂固,或許沒有辦法徹底解決,但本文根據資深實務工作者的訪談與建議,試著對面臨專利保護問題的外商提出較有實益的建議,縱然不能一一符合個案的需求,但至少提供外商一些不同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