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由於推行海禁政策,因此禁止通番外國,這也是明代海貿政策基本原則。但是,福建地區自宋朝開始海外貿易就相當興盛,元代泉州更是著名的國際海貿大城市,地方上積累了豐富的海貿傳統和技術,因此明代的海禁政策,勢必會和社會期望相衝突。由此,福建海上活動狀況就相當複雜,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對海外貿易禁止的拉力,另一方面則是社會一股向海外發展的推力。而在這種關係中,福建地方官員在中央的嚴禁和地方的違禁之間,又是如何自處和應對?對福建海禁發展又產生什麼影響?本文即以隆慶開海前福建地方海禁發展為軸,從制度史和社會史的角度切入,討論福建官員的整體角色演變。 明代海禁在福建的發展,各時期狀況皆有所不同;在海防和陸上的海禁執行也有所變化。造成改變的原因有多種面向,本文即從制度史和社會史的角度來探討,制度史方面像是中央對海禁的推行、各層級地方官員的態度、海防對海禁的影響及市舶司的功能及調整等;社會史方面,地方上官紳關係、地方化發展、國家與社會討論,以及像是鄧茂七事件、嘉靖倭亂爆發等,皆會在文章中予以脈絡化的討論。總之,隨著時間的發展,明代中央及地方上的官紳民之間產生各種互動,而福建官員在這些互動中,受到來自中央和地方的壓力與利益,影響了他們對海禁的態度和想法,也改變了海禁在福建地方的執行狀況。這種中央與地方的互動關係,最終促成各種海禁內容的調整,甚至在月港開海。在此過程中,地方官員實不僅是作為單純聽命中央的「官方」角色,也有其自身的聲音與彈性。 本文在分析結構上採用垂直以及水平二種。在垂直結構上即是一般所說中央和地方關係,中央所代表的意義,不只是一種概念,更多的是一種權威和資源,因此中央對地方的態度轉變,必定會對地方的狀況造成影響;此外,本文另一分析結構即是水平結構,這個結構也就是福建地方上的海禁關係結構,筆者將此結構大致分為三個因子,即官、紳和民。而在處理這些分析結構時,筆者也嘗試將學界社會經濟史研究成果帶入,例如西方學者的地方化論述(localization),以及華南學派學者對國家與社會關係的研究等,以期在研究論點與內容上,與現有的研究成果進行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