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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國防體制革新之研究-以國防二法為核心

指導教授 : 黃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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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論文摘要: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因此,制定國防法作為國防建設之基本法源,以符憲法規定,隨著近年來民主思潮之發展,朝野對軍隊國家化,國防體制與權責、軍政軍令一元化及文官領軍等重要問題,均有廣泛之討論。而國防部必須建構一套符合法制化、全民化、透明化及專業化的國防體制與統一指揮機制,才能整合整體國軍戰力,所以「國防二法」在立法院的催生下,終於在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公布實施,然執行至今仍存在相當多值得探討的問題與努力的空間。 本研究採用政治學與社會學常使用的文獻分析與歷史研究方法,從探索相關文獻與理論模型,描述我國在國防二法施行後文武關係演進的影響,在觀察法制化下文武間互動現況與軍隊角色扮演後,雖有「文武平衡關係」與「全民國防」等研究發現,但在國軍由「職業革命軍」轉為「專業軍」角色的問題,仍值得深入研究探討。 軍事以求勝為目的,因此「軍事事務革新」的要素之一即在強化軍事作業效能,不論是國防法規範之國防體制調整,或是國防部組織法彰顯的組織再造等,目的均在於此,而國軍不斷進行的聯戰訓練與各型演訓,同樣也是提升戰力效能的驗證;此外,組織面向的整合,亦是「軍事事務革新」的成敗關鍵,此包括軍事部門的整合及與軍事相關之政府與民間部門的整合,其著眼點即在於有效因應軍事危機與建立作戰專業分工的平戰一體機制,國防二法對此已有詳細規範,但能否充分落實,仍待軍事部門的不斷驗證及各級機關與民間對國防事務的重視與配合。

參考文獻


目 次 頁碼
第一章 緒 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7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9

被引用紀錄


趙明誠(2014)。軍事組織變革因素之研究─以國軍「精粹案」為例〔碩士論文,淡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6/TKU.2014.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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