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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從君臣關係看南齊的政局演變

指導教授 : 呂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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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於南齊政局的討論,學界目前缺乏全面而詳實的論著。是故本論文遂將以南齊一朝的政局演變作為研究課題,並特別關注於歷任皇帝與統治集團內各色人物的相互關係,以期能彌補學界關於此時政局演變研究之不足。 本論文除緒論、結論外,正文共四章。 第一章為「南齊功臣集團與齊初的君臣關係」。本章之要旨,著重在蕭道成於朝中私人人際網絡的形成與擴張之於建國前後所起的作用。在建國之前,蕭道成於官場勢力的厚植主要以軍府作為媒介,結交來自各階層的人物,其中又以地方豪族子弟與寒門武將為大宗;建國之後,南齊的君臣關係能維持穩固,重點在於蕭道成能既能與原功臣成員關係維持篤睦,又願與未參與建齊之高門士族寬待並主動交結,以維持君臣間合作關係。換言之,蕭道成於朝中的私人人際網絡,為南齊政權的基礎。以此形式立國,則後繼者能否繼承或另闢於朝中的私人人際網絡,將至關重大。也或許蕭道成慮及此點,因此在異姓大臣之外,又大量引進宗室成員入政,以期能再以血緣紐帶穩固政權。 第二章為「永明時期的君臣關係-以中前期(482-489年)發展為中心」。本章主要是針對齊武帝永明時期的君臣關係作討論,說明齊武帝在攏絡、委任當時的勛貴、高門士族,並致力與宗王維持和平之餘,又如何漸次分化這些大臣的權限,以方便自己權力上的運使。另外,關於此時寒人「倖臣」在政治上的實際地位,本文則認為他們充其量只是齊武帝的私屬、伸張勢力的工具,多數不受武帝所禮遇,可任意被汰換,在官場上也未得到高門士族的尊重,因此絕不能認為他們這時已蔚為一股獨立的政治勢力,地位能與高門士族、重要勛貴等平起平坐。 第三章為「文惠太子、鬱林王與永明末、隆昌時期的政治發展」。蕭長懋為齊武帝長子,於齊武帝即位之初便被立為太子,後世稱文惠太子。他在永明後期已能對朝中政務的決策具有影響力,並為武帝實際分擔若干政務。不過由於文惠太子早於齊武帝逝世,所以最後繼承南齊皇位者,為文惠太子長子鬱林王蕭昭業。他在位未久,便為蕭鸞為首的大臣所弒殺。此事之後,南齊皇位流入疏族蕭鸞手中,對國運影響甚鉅。然關於鬱林王之所以失位的討論,目前並無全面且深入的探討,因此本章即欲以此作為欲攻堅的議題,並認為與其以鬱林王個人品行之乖戾來理解他的失敗,不如將這段歷史理解成他在權力角逐上難敵輔政大臣蕭鸞的經過。其中他除了周遭近臣之外,缺乏其他朝中勢力援引,且為其所欲親的禁衛武官蕭諶、蕭坦之、沈文季轉向支持蕭鸞,是他最終不敵蕭鸞的關鍵所在。若仔細探察他不得近臣外朝中勢力支持的關鍵,則又與南齊宗王出鎮制度在此時的失能,及他即位前少與大臣建立私人主從關係、踐祚後又在於治事、馭臣的方法上有明顯不夠成熟之處有所關聯。 第四章為「齊明帝、東昏侯與南齊末年的政治衝突」。齊明帝蕭鸞由於以皇室疏族身分繼統之後,政治衝突層出不窮。先是在齊明帝建武時期,明帝屢屢殺害高、武子孫與蕭諶、王晏等大臣,又逼使開國元老王敬則造反;而後明帝將皇位傳給其子東昏侯蕭寶卷,其在位期間君臣關係更為惡化,中央朝官與方鎮叛變不已,最後東昏侯便在嚴重的君臣對立之中遭大臣殺害,並造成了南齊的滅亡。 關於東昏侯的歷史地位,評論者常以「昏主」視之。然而事實上東昏侯之失政,主因並不在他「四出游走」或是「驕奢」所造成的民心背離,而是他與將相大臣間的相互爭權或互不信任所引發的一波又一波之衝突所致。因此如果不以東昏侯個人的「敗德」當作其失政之所在,而以其何以無法與既有官僚體系共治共存作為理解此事的方法,應當較能有效釐清這段歷史發展的脈絡。若就以東昏侯個人的因素加以討論,其性格「重澀少言」,以及在待臣之道有不成熟之處自然是此時君臣關係不諧的原因之一。然而若從東昏侯於踐祚前缺乏出鎮經驗,使他在即位後於不管在朝中或方鎮皆缺乏故吏勢力可委任的角度觀之,則可知其於即位之初私人主從關係基礎的薄弱,亦應作為理解其先天上不利統合群臣的背景條件。另外,被東昏侯委以重任之「群小」與外朝權要難以共容,以及部分作為東昏侯內外親屬的大臣因個人算計而衍生出的權力衝突,也都是造成此時君臣間難以和平共事的關鍵所在。

關鍵字

南齊 蕭齊 蕭道成 齊武帝 鬱林王 東昏侯

參考文獻


祝總斌,《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10月。
呂春盛,〈梁武帝的功臣集團與梁初的權力結構〉,《臺灣師大歷史學報》第46期,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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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立新,〈南朝宗室政治與仕宦結構:以皇弟皇子府參軍為中心〉,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歷史學系博士論文,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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