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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中小學教師法治態度與教育法規認知之研究-以桃園縣為例

指導教授 : 許禎元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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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是以問卷調查法,調查桃園縣中小學教師的法治態度與教育法規認知,以了解其法治態度與教育法規認知之現況,及不同背景之教師,在法治態度與教育法規認知的差異情形。   本研究首先從文獻中,建構出中小學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法規知識 ,進而探討法治態度與政治社會化,並將國內外相關研究做一整理。 研究者於97學年度以桃園縣任教之中小學教師為對象,共抽樣1234人為樣本。之後將所得資料分別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及逐步回歸分析等統計方法進行考驗,結果獲得以下結論: 一、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法治態度的差異   本研究發現男性、31~40歲、師院、法學院、排行中間、信仰佛教、曾有線無婚姻、年資6~10年、擔任主任、修過法律課程、有法律事務經驗、某黨派支持者、收看政論節目0.5~1小時、有參加過政見發表會的教師,其法治態度較正面積極。 二、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教育法規認知的差異   本研究發現男性、31~40歲、師院、海洋科學與環境學院、學士、排行中間、信仰天主基督教、已婚、年資6~10年、擔任組長、修過法律課程、無法律事務經驗、中間選民、收看政論節目0.5小時、無參加過政見發表會的教師,其教育法規認知較正面積極。 三、中小學教師法治態度與教育法規認知之間達顯著相關。 四、影響法治態度的因素   根據逐步迴歸分析,對教師法治態度有顯著預測力的變項有:是否修過法律課程、宗教信仰、擔任職位及證論時數。 五、影響教育法規認知的因素   根據逐步迴歸分析,對教師教育法規認知有顯著預測力的變項有:就讀科系、年資、婚姻以及是否修過法律課程。 根據本研究結果提出以下建議: 一、法治態度部份 1.廉潔的政府造就積極正向的法治態度 2.各師資培育機構增開法律課程 二、教育法規認知部分 1.各大學科系普設法律課程 2.教育單位應多舉辦教師法律進修活動 3.將教育法規納入教師甄試科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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