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論文針對唐代「禪師」、「詩僧」與「文人」三大創作主體的禪詩,依據其內容與功能而分類,進而討論唐以前及初、盛、中、晚、唐個別時期之禪詩特色。禪師禪詩的蒐詩範圍,主要是《祖堂集》與《景德傳燈錄》及禪師語錄中所收的禪詩;詩僧禪詩與文人禪詩的蒐詩範圍,主要是《全唐詩》,兼及敦煌詩歌。 這三大創作主體的禪詩創作類型,本文主要依據內容與功能,將其分成四大類:佛法類、抒情類、敘事類與應用類。佛法類的禪詩,指與佛法或禪宗有關的宗教功能者而言;抒情類的禪詩,指抒發情感而作的詩偈;敘事類的禪詩,指用來敘述故事,頌讚歷史或古德,以及描述自己生活歷程等;應用類的禪詩,指利用詩偈或為留言、或為書信、或為酬贈等而作。透過認識各種類型的禪詩,吾人可以更清楚地瞭解禪宗影響唐代禪僧與文人的層面,進而掌握其人生觀,這是禪詩的文化價值。 本文的核心問題,是對禪詩進行分類,並將唐代各時期的三大創作體的禪詩進行內容與風格的探索,進而比較這三大創作主體的特色。撰寫的過程,筆者是從文學、宗教與文化各層面,先討論「禪」與「詩」之結合,探討禪詩興起於唐代的背景因緣,並探索唐代各時期禪詩的發展態勢。論及唐禪詩之特色,筆者比較論述三大創作主體的創作動機、表現形式與文化融合等,如此便可以清晰地看出三大創作主體的特色與成就。結論附論唐禪詩對於中、日、韓、越、美等國的影響,以凸顯唐禪詩的重要性,強調其在禪宗史或文學史中應力求給予一適切的地位。 筆者經過本文的研究,已對唐代禪詩的「類型」有所創獲,對於禪詩的「風格」、「特色」、「發展」與「影響」都已論及,同時兼及唐代的「文化」、「思想」與「政治」等層面,力求「全方位」地研究唐禪詩,希望對目前禪詩研究的領域能有所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