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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明代通政使司職權之研究

指導教授 : 朱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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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十年(1377年)創置通政使司,掌受出納帝命,敷奏封駁之事,以達其防止壅蔽,通達下情的構想。並賦予通政使司處理內外章奏密疏,御前開拆實封的職權。然通政使司在明代的發展,僅在草創初期發揮其獨立地位與職能,其後歷經六科分權、內閣獨上密揭、鴻臚寺與左順門分掌收受章奏的過程,致通政使司的職能漸被分奪。 通政使司的職掌,除朱元璋於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敕修的《諸司職掌》所載,出納帝命、通達下情、開拆實封、關防諸司公文勘合、月奏及雜行等事之外,另有諸多外派與兼任事項,並有參與司法及廷推權力。 然而,在章奏密疏的處理方面,除洪武、永樂二朝實現御前開拆實封,下情上達的理想,明代歷朝隨著皇帝的勤怠與制度的變遷,通政使司日漸成為章奏處理過程其中的一個環節而已。先是章奏在通政使司或會極門收件,由文書房送至司禮監,再由司禮監上呈皇帝,皇帝批閱後,交由內閣票擬,再由司禮監與文書房上呈皇帝批紅,再由原路徑送到六科分類抄出。通政使司獨立處理章奏的權力因此日漸喪失,其中諸多蔽端亦應運而生。 通政使司的另一項重要工作為邸報的抄發。邸報除了是內外官員與士子關心的政治新聞,也是修史者重要的材料參考來源。而邸報在抄發與傳遞的過程,涉及皇帝對章奏的處理問題與機密洩露的情況。 綜觀通政使司的發展,從創置到日漸分權,雖呈現職能衰微情況,但歷朝仍多有權臣與宦試圖掌控通政使司,以遂其政治目的。由此可見,通政使司在明代雖歷經諸多發展困境,但其基本職能並未喪失,仍具有其「喉舌之司」的地位,也因此明亡以後,清朝仍保留通政使司此一機構。

關鍵字

明太祖 通政使司 密疏 邸報 六科 鴻臚寺 朱元璋 中書省 胡惟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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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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