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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荀子》的論述,承襲先秦儒學,也回應戰國晚期的思想議題,深深影響漢代儒者。在戰國思想和漢代儒家思想之間,《荀子》扮演了承上啟下的關鍵角色。   《荀子》深信,理想的禮儀是聖人取象天、地、人的神聖規則所制定出來的,具有客觀性和普遍性。透過禮儀的實踐,可以調節、抒發情緒,使人臻於完美。如果以「禮」治國,讓整個社會普遍施行聖人所制的禮儀,可使國家貴賤分明,和樂而有序,達成理想的「王道」政治。   所有禮儀中,《荀子》論述最多的,是喪禮、祭禮和鄉飲酒禮。喪禮是聖人本於「象生」和「終始若一」兩項原則所制訂之禮。「象生」意謂對待死者類於對待生人,卻又異於生人。生者敬愛死者,卻又知死者不可復生,其複雜的感情,透過「象生」,可得到調節、抒發。「終始若一」指透過殯期的設定、喪期的制定等恰當的形式,讓亡者生前、死後的身分一致,進而讓社會上的人皆分際明確。如此,社會將安定有秩序。此外,從《荀子》對國君、乳母等非血親者的喪期論述可知,後天教養產生的恩義關係和感情,是比血緣重要的倫理基礎。   《荀子》不相信祭祀鬼神可影響禍福,但相信祭禮可達成理想之治。對自然神的祭祀,是為政的文飾。祭祀先王、先祖,可抒發祭祀者對祭祀對象的敬愛之情,並使祭祀對象的身分、功績得到應有的尊榮。祭祀也具有分別貴賤的社會功能。理想狀態下,祭祀的權利和職責以祭祀者的身分為標準,不可踰越。   《荀子》認為,鄉飲酒禮具有實踐「王道」的要義,每項禮儀均具有重要意義。施行鄉飲酒禮,可使社會貴賤分明,和樂有序。現存文獻中,《荀子》最早論述鄉飲酒禮,並為之建立一套縝密的理論,影響後世甚鉅。只有讓「禮」不屬貴族的專利,並對人民施以禮樂教化,禮治社會才有實現的可能。或因如此,《荀子》重視士禮和鄉飲酒禮。   《荀子》亦論及賓禮、冠禮及昏禮,多集中在可能較晚出的〈大略〉一篇。賓禮為外交之禮,理想的賓禮,使天子、諸侯間尊卑分明,和諧有序。冠禮是男子成年禮,天子行冠禮的意義在於標誌其心靈、能力上的成熟,足以負擔起其地位應負的責任。冠禮之後,青少年成為可以行昏禮的成人。昏禮為人倫之本,至關重要。親迎之禮中,男方表現出對女方極高的尊重,這同時也是對宗族、先妣的尊重。此外,《荀子》也提倡在固定時節舉行昏禮,並節制女色,使人欲合於秩序。   《荀子》論及的各項禮儀,雖然意涵各異,均以人情為本,都是《荀子》理想秩序的一部分。

關鍵字

荀子 儀節 禮論 禮治 先秦儒家

參考文獻


一、 古籍
(一) 經部(依著者朝代排列)
1. [周]人著,[魏]王弼注,[唐]孔穎達疏:《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第一冊,清嘉慶阮元校刻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
2. [周]人著,[唐]孔穎達疏:《尚書正義》,《十三經注疏》第一冊,清嘉慶阮元校刻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
3. [周]人著,[西漢]毛萇注,[唐]孔穎達疏:《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第一冊,清嘉慶阮元校刻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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