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酒後駕車為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的主因之一,政府為有效控制並降低酒後駕車所帶來的傷亡,從民國88年6月起陸續修法,加重對酒後駕車的處罰。本文合併分析民國90年6月和91年9月的加重酒後駕車處罰政策成效,討論對於道路交通事故住院機率、住院天數和醫療費用的影響。 本文以國家衛生研究院全民健保資料庫的100萬人承保抽樣歸人檔作為實證資料,以90和92年的1到5月外因分類E810-E819機動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為研究對象,嘗試以logit迴歸模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機率,Poisson迴歸模型分析住院天數,最小平方法迴歸模型分析醫療費用,來比較政策實施前後的差異。 在加重酒後駕車處罰政策實施後,以敘述統計分析顯示,道路交通事故住院人數減少18人,機率減少0.01%,住院天數增加0.99天,醫療費用增加9,747.92元。迴歸分析顯示,道路交通事故住院機率減少,醫療費用增加,但相較於政策實施前並不顯著。代表在加重酒後駕車處罰政策實施前後,道路交通事故住院機率和醫療費用沒有顯著不同。另一方面住院天數增加,並且相較於政策實施前有顯著的不同,表示在加重酒後駕車處罰政策實施後,道路交通事故住院天數顯著地增加。而加重酒後駕車處罰政策實施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每萬輛機動車輛死傷率減少,傷患的住院天數和醫療費用增加,代表加重酒後駕車處罰政策雖然具有一定的成效,但是並沒有減少醫療資源的使用,使政策成效稍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