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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臺灣戶籍政策對幽靈人口管理之研究

指導教授 : 謝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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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 要 臺灣的戶政制度歷經數次變革演進,由日據時期、戶警合一、戶警分立、戶役政資訊化,以至現行推動的電子化/網路化階段。戶籍遷徙登記程序亦改採「一地遷徙制」,戶籍遷入只需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戶政事務所僅為書面審核,對住居狀態並未實地調查,而民眾為了達成某些目的(如選舉、農漁保、社福、就學等),並未實際居住在申報的地址,也就是一般俗稱的「幽靈人口」。政府為解決籍在人不在現象對房屋所有權人產生之困擾,修正新增戶籍法第47條第4項「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出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或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出登記。」但此一法規施行多年,逕遷戶政所人口數是有增無減,徒增戶政事務所對於「幽靈人口」在戶籍管理上的困難。 本文研究是以戶政機關行政系統、戶籍遷徙管理的背景沿革與戶籍管理制度上相關理論,以及問題人口-逕遷戶政事務所人口做為研究架構主軸。並就有關戶籍法令規章與政策執行機關及逕遷戶政事務所人口(包括一般民眾)等三方指標範圍來做探究分析。對於戶籍政策管理的相關法令遵行,以及戶口查察之運作與執行方面,關於虛報遷徙案件處理之作業程序與處罰,以及事實居住之認定,根據目前戶政事務所執行態狀,再加上受訪者論述觀點,將各項答案予以整理並加以分析述明。 我國戶籍登記制度係採行「申報主義」,目前戶政機關僅有「戶籍巡迴查對」、「戶口校正」兩種戶口查察方式,欠缺時效性。是否確實居住申報地址,戶政所無法在事前防範,事後也無主動訪查機制,處於被動之狀態。而警察機關傳統的戶口查察方式也轉型成「家戶訪查」,對於戶籍動態查察無疑是雪上加霜。本文針對虛報遷徙人口之戶籍管理,就法規、運作執行與宣導三方面提出建議,在法規部分:中央應修改戶籍法令,限制逕遷戶所人口權利,各縣市政府對於各福利措施申領要件修正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在執行戶口查察上,依據戶政體制之特性,在有限人力資源的條件下,設計一套居住事實認定執行辦法;以及籲請民眾勿任意虛報遷徙登記,同時強化教育民眾,讓民眾瞭解虛報戶籍遷徙與賄選是同屬違法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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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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