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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學位論文

臺日投資保障協議之研究

The Research of Arrangement between the Association of East Asian Relations and the Interchange Association for the Mutual Cooperation on the Liberalization,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of Investment

指導教授 : 李孟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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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9月22日臺灣日本簽署投資保障協議,該投資協議包括26條條文,其附件記載臺日雙方各自市場開放保留項目,協議適用的領域分別為臺灣及日本,適用範圍則包括雙方投資人(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任何實體)及其投資,其內容主要包括:促進投資(Investment Promotion)、投資保障(Investment Protection)、投資自由化(Investment Liberalization)。又由於臺灣、日本正處在東亞經濟貿易整合局勢之中,而日本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在促進東亞地區經貿交流上仍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故此次雙邊投資保障協議的簽訂,將可強化臺日間的經貿交流進行更緊密的規劃與合作,並加以擴及整個東亞地區。也因此,臺日投資保障協議的簽署將關係著我國未來的全球經貿佈局,除有國際經濟法上研究的必要外,經濟上的重要性亦不言可喻,而成為臺灣對外簽屬相關的投資協定的重要參考之一。此乃臺日斷交近40年,雙方所簽署的一項重要協議。 本論文將從兩國間經貿交流的角度出發,來分析說明國際經濟關係的形成與發展過程,從邏輯的角度來研究國際經濟學科體系,以釐清臺日兩國間的經濟往來與貿易交流發展狀況,並分析兩國間加強投資保障之效果。而在國際經濟法的部分,由於雙邊投資條約具體包含哪些內容,乃屬一個因國而異的問題,但這些條款不外乎乃包括投資與投資者、待遇標準、政治風險的保證、代位求償權及爭端解決程序等幾項,因此本文就國際法規範來檢視該協議之內容,由國際法院之判決及各國條約來闡釋臺日投資協議中最具重要性的條款,並釐清其規範意義。最終,本文亦將透過學術的分析與歸類,提出兩國在內國法方面規範與臺日投資保障協議規範的差異,並專注於亟需關注之國際經濟法上議題。 透過此次臺日投資保障協議的簽署,其納入了許多國際法保障私人投資的重要概念和解決紛爭機制,將使得臺日間的私人投資將能受到國際法層面的保障,其對彼此的產業合作、經貿佈局上將產生相當的助益。惟本協議仍在正當簽署通過之時,兩國產業合作的實質成效如何,則仍然需視兩國政府於未來幾年的政策執行與推動交流的效果。因此,本文將以現存之學術理論為基礎,分析其協議來建構出更完整之投資保障意義,以掌握其核心意涵,俾供日後適用該協議的參考之用。

參考文獻


24.馮震宇,《國際智慧財產公約及國際發展趨勢》,經濟部智慧財產局,2007年2月初版。
1.李孟玢,〈外國人私有財產之公用徵收〉,《臺灣國際法季刊》,第1卷第3期,2004年7月。
20.Nye, S., Understanding International Conflicts: An Introduction to Theory and History (Pearson, New York, 2009).
11.童振源、蔡增家,〈從雁行發展到經濟分工:從臺灣經濟合作看東亞經濟分 工模式的轉彎〉,《國際關係學報》,24期,2007年7月。
19.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計畫,〈從我國對日本與大陸貿易結構探討我國產業移動與競爭力變化〉,受託單位:臺灣經濟研究院,報告提出日:2004年4月1日。

被引用紀錄


李正偉(2014)。論兩岸簽署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之意涵與影響〔碩士論文,淡江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6/TKU.2014.00776
羅傑(2013)。國際投資法上合理規制措施之研究-以間接徵收規範為中心〔碩士論文,國立交通大學〕。華藝線上圖書館。https://doi.org/10.6842/NCTU.201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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